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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I-125粒子病房辐射防护管理标准专家共识

放射性 辐射防护
发布:2010-03-18 11:46:00    
2009年,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将放射性I-125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纳入第三类医疗技术,并制定放射性I-15粒子准入和应用管理规范。2017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了进一步保证放射性I-125粒子植入治疗改为限制类医疗技术。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放射性I-125粒子植入在肿瘤多学科综合治疗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随着该技术的广泛应用,放射性I-125粒子的放射防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目前,国家尚未颁布放射性I-125粒子病房辐射防护管理的标准。

为了规范放射性I-125粒子病房辐射的科学防护和标准化管理,由中国抗癌协会肿瘤微创治疗专业委员会离子治疗分会主任委员王福君教授发起,参考《GBZ178一2014:低能γ射线粒籽源植入治疗放射防护要求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组织临床、放射防护和护理等多个学科、各个领域的专家起草制定《放射性125I粒子病房辐射防护管理标准专家共识》,以便为临床实践提供参考。

01

放射性I-125粒子辐射效应特点

放射性I-125粒子辐射效应具有以下特点:

(1)生物半衰期长,半衰期为59.6d。

(2)在衰变过程中释放平均能量为35.5KeV的γ射线,同时伴随释放能量为27.4KeV和31.4KeV的特征X射线。

(3)射线的平均穿透直径为1.7cm,辐射能量随距离延长而显著减弱。

综上,放射性I-125粒子植入是一种低能核素,电离辐射可防可控。因此,正确的放射防护措施能有效减少或避免辐射损伤的发生。

02

放射性I-125粒子病房的防护条件

1.治疗场所配置防护

治疗场所应安装辐射探测仪,以便探测日常活动区是否存在放射性I-125粒子电离辐射;常规配制长柄器械和储源瓶(或铅容器),以便收集脱落的放射性I-125粒子;放射性I-125粒子植入患者床旁1.5米处或单人病房应划为临时控制区。

控制区外需有明显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除医护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控制区内的墙体、门窗及厕所无需特殊防护。带离控制区的物品需经辐射探测仪检测,避免放射性I-125粒子外泄。

2.放射性I-125粒子植入患者的自身防护

放射性I-125粒子植入前,应告知患者手术风险及术后放射防护基本知识,以消除患者恐惧心理。放射性I-125粒子植入治疗后,应嘱患者在临时控制区内活动,并在植入部位穿戴隔离半价层为0.25mm的铅防护服,以避免对密切接触人群产生辐射损伤;如发现放射性I-125粒子脱落时,应尽快告知医护人员收集脱落的放射性I-125粒子,严禁自行处理。

3.医护人员的自身防护

在进入放射性I-125粒子植入患者临时控制区时,医护人员需穿戴隔离半价层为0.25mm的铅防护服,带离控制区的医疗物品需使用放射防护监测仪探测。

当发生放射性I-125粒子外泄事故时,应使用长柄器械将外泄的粒子收集到储源瓶或铅容器,禁止直接用手操作,并联系相关单位回收。

本共识借鉴了国际之南和国内外最新研究,虽然经过多次讨论和反复修改,但仍存在局限。因此,需要在日后临床实践中不断完善,以期制定出与国际接轨并符合我国国情的放射性I-125粒子病房辐射防护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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